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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赌球挪用公款60万,梧州党校出纳领刑十二年
 
 

为赌球挪用公款60万,梧州党校出纳领刑十二年

 

近日,梧州市蝶山区法院依法判处中共梧州市委党校出纳霍特荣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20031027日,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审计移送材料反映:中共梧州党校财务科账目混乱,其财务科负责人兼出纳霍特荣有重大的经济犯罪嫌疑。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当即对霍特荣涉嫌经济犯罪展开调查。办案人员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发现2000年至2002年霍特荣利用其担任财务科科长兼出纳的便利,擅自截留部分学费共计611644.82元归个人使用,全部用于赌博非法活动。

                               200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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